扫地僧站群提供技术支持

焕章信息网

  • 首页
  • 百科
  • 知识
  • 科普
  • 生活
  • 热点知识
  • 科普

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中国律师法

2026-01-17 14:37 17K 1

一、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该条规定了《律师法》的宗旨和目的,即保障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这一法律的制定,为律师的职业行为、职业素养和职业责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指导,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法第三条是什么

1、律师法第三条规定了律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包括忠实、公正、勤勉、保守客户的秘密等。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尊重法律和职业道德,秉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2、律师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并在法律范围内竭尽所能维护客户的利益。同时,律师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规范,维护律师职业的尊严和声誉。

三、律师法的作用及意义

答:一、律师精通法律法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并有能力调查案件。此外,律师也养成了从法律角度思考的习惯。他们可以将面前的具体案件与法律规范适当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某些客观和有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律师根据其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组织有利于其委托人的论据和证据材料,并以逻辑严谨和完整的方式进行辩论,这种辩论不一定与律师自身所持的信念或好恶直接相关。

三、律师熟悉法律实践,尤其是与诉讼有关的实际问题。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一个人经常要反复处理大量的案件,并逐步掌握各种程序技巧。这不仅是知识的问题,也是经验和技能的问题。这显然是双方没有的。

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联系来看,当事人本身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只能从主观的角度来看待诉讼,而律师可以保持一定的距离,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因为案件本质上是别人的问题。

四、2012律师法全文

1、第一章 总则

2、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3、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4、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5、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6、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7、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8、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9、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10、  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11、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2、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3、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14、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15、  (四)品行良好。

16、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7、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8、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19、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20、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1、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22、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23、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4、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25、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6、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27、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28、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9、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30、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31、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32、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33、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34、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5、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36、  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本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中国律师法

37、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五、违反了律师法的合同是否无效

1.违反了律师法的合同是无效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法规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焕章信息网
焕章信息网分享百科知识,百科经验,经验知识,百科问答,科普,中文百科,生活百科,生活小窍门,生活常识,科技百科的百科知识网,为大家提供各类百科知识
推荐阅读
  • 2012polo gti 最小离地间隙 2012polo两厢
  • 惠而浦洗衣机维修24小时服务 荣事达洗衣机售后服务
  • 热火vs凯尔特人g4开始时间 凯尔特人vs热火哪里能看
  • 中国网球男子排名第一的是谁 中国男子网球最高排名2021
  • 一个电动汽车100千瓦电机要多少铜 100kw发电机价格
  • 我国神舟六号以及神七,神九,神十发射时间和宇航员是谁 神舟10号发射时间
  • 深圳开麻将馆规定 深圳棋牌游戏开发
  • 西安欢乐谷潮玩音乐节几点开始 西安欢乐谷
  • 李连杰施瓦辛格合演的电影 阿诺施瓦辛格的电影
  • dnf周边商城cdkey到哪兑换 dnf周边商城
评论 (1)
取消
  • 焕章信息网

    本文《律师法第一条是什么 中国律师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2026年01月
热门文章
2012经典轩逸换个前保险杠多少钱 轩逸2012款报价
129
乌克兰首都现状 乌克兰首都
130
查询上海医保卡,当年账户余额和历年账户余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上海社保卡查询余额
141
怎么用卡纸做教师节贺卡 手工制作教师节卡片
136
2017年ufc轻量级排名 ufc轻重量级是多少磅
100
东莞的天上人间什么意思 天上人间娱乐网
194
合金战士武器幻化哪个好看 战士幻化装备大全
126
小熊酸奶机的指示灯不是一直亮,正常吗 小熊酸奶机
123
诛仙3飞升后怎么快速升级到150 诛仙怎么升级快
117
武汉通圈存密码怎么找回 武汉通学生卡
158
文章推荐
荐 我的小电视现在调到了100但亮度还是很黑,放着看几分钟屏幕就会变蓝色,这是什么原因电视拆开里面有 我的小电视
荐 华为mate20还能用吗 华为mate20
荐 广西蚊子多大 蚊子有多少颗牙齿
荐 西班牙国王杯和超级杯的区别 13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
荐 屠宰场(厂)污水处理聚丙烯酰胺选择哪种,价格如何呢 求购聚丙烯酰胺
荐 如何显示隐藏文件 怎么显示隐藏文件
荐 如何欣赏WWE美国职业摔角 wwe美国职业摔角619
荐 小米手机哪个铃声最大声 卡农钢琴曲手机铃声
荐 三国群英传一统天下平民最佳组合 一统天下酒
荐 DNF男散打PK带什么装备好 dnf男散打带什么武器
荐 日本核废水停止排放了 日本核废水排放
荐 8位新生奥特曼大结局 泰罗奥特曼大结局
荐 好看的都市言情高干文或者军旅文,男主是军人的比较强大的腹黑的 双男主高干的小说
荐 海来阿木不过人间独白是什么 不过人间海来阿木歌曲
Copyright © 2018-2026 焕章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扫地僧站群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
  • 合肥市分站
  • 北京市分站
  • 友情链接
  • 扫地僧站群
  • SEO学习网
    • 首页
    • 百科
    • 知识
    • 科普
    • 生活
    • 热点知识
    • 科普